日前,在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推动下,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放7000万元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标志着内蒙古辖内首笔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成功落地。
据了解,2024年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自政策出台后,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及时召开辖区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对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建立政策推进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金融机构全面摸排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的融资需求,积极推动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在内蒙古落地。
下一步,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行工作要求,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协同,加大政策宣介和工作督导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股东进行贷款投放,对尚未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股东持续跟踪和辅导,推动更多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在内蒙古落地,持续助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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