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企业深入践行创新方法,近日,自治区科技厅下发《关于认定第四批“内蒙古创新方法资讯实训试点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认定了11家企业为第四批创新方法资讯实训试点企业。
至此,全区已拥有试点企业43家、试点高校1家、试点开发区1家、试点园区1家、试点基地3家。
认定的11家企业分别为: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恒达数控设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包头盛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海日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莱福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赛科星繁育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金山磁材有限公司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银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目前,我区建设的区域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基地包含研究中心、实训基地、重点产业应用基地7家;培养国家一级创新工程师51人,二级创新工程师353人,国家三级创新工程师30人,一级培训师11人,国际M-triz二级40人;组织42家试点企业91多个课题深度开展创新方法推广应用,产生专利 119个,其中发明专利28个,产生经济效益0.086亿元;培育中国农机院呼和浩特分院、内蒙古一机集团、奈伦集团和鄂尔多斯控股集团、伊利集团、包头稀土研究院6家创新方法区域示范企业,为企业技术难题解决191个,产生专利171个,其中发明专利59个,经济效益1亿元;组织装备制造、科技重大专项、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包钢集团专题深度应用培训,解决技术难题137个,产生专利89个,其中发明专利34个,经济效益6.5亿元。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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