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并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内蒙古”平台推送了第三批共10条欠薪“黑名单”。
该批名单包括10户用人单位,这些违法失信主体在用工过程中都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等情形,严重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对这些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责令改正。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由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这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
2016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累计向社会公示并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内蒙古”推送82条,向“信用中国”推行8条,申请修复4条,极大地震慑了违法失信主体的不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陈立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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