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把呼和浩特市建设成为金融机构聚集、金融市场完善、金融创新活跃、金融服务高效的区域金融中心,日前,呼和浩特市出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此《意见》,呼和浩特市将对新设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法人金融机构按照注册资本的1%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银行机构总行级事业部、数据中心、备份中心、研发中心等机构入驻享受同比例补助,最高200万元。对在该市新设或新迁入的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机构分公司补助20万元。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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