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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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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治政府建设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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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鑫)3月29日,内蒙古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包振玉对媒体表示,2018年,自治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推进,狠抓任务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包振玉介绍,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以权力“瘦身”加速政府职能转变。2018年,内蒙古着力解决行政审批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时间长、环节多、材料多、收费多、制约多“一长四多”问题,制定出台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编制规范》等4个地方标准,全面推行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继续简化优化各领域审批流程。梳理确认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行政权力事项,编制完成了《盟市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和《旗县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涉及行政权力13208项,重新公布三级政府权责清单,实现了行政权力“三级五同”,有效解决了行政权力名称不统一、内容不一致、办事随意性大等问题。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在公布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将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证明事项纳入清理范围,共清理出326项证明事项,依照程序予以分类处理。切实规范“多证合一”改革,6月份在全区统一推行“32证合一”,11月10日,全面实施了“证照分离”改革。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构建了全区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有效维护市场公平与秩序。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平台集中上线,积极推动三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18年,自治区本级、盟市、旗县(市、区)共梳理“马上办”事项9684项,“网上办”事项5522项,“就近办”事项2759项,“一次办”事项16627项,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019年,内蒙古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为中心,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为统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力度,让数据多跑路、快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建立和完善立法评估机制,健全政府规章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及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建立第三方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并落实好社会稳定风险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6月底前建立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实时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大数据应用分析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服务平台,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快建设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包振玉表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牵头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档加速,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为内蒙古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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