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日,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正式启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全员停止公休,正常为群众办理业务。当天市民赵女士成为首个为名下两台车辆互换号牌的车主。
据车管所民警介绍,当天上午,车主赵女士为其名下两台车辆办理了互换号牌业务,车管所工作人员按照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实施细则要求,业务办理人员收回原号牌、机动车行驶证,重新制作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签注登记证书,成功办理了首笔同一车主车辆号牌互换业务。
据了解,想要办理车牌互换首先必须将车辆所涉及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车主想要办理名下车辆互换号牌也得满足多个条件,例如必须是同一车主名下的车辆;其次号牌所属地应该为同一地区,例如两辆汽车都是蒙A号牌才能互换;互换号牌种类必须一致,例如一辆是黄牌一辆是蓝牌那么就不符合互换条件。另外,一年之内只能互换一次不能多次重复办理。艾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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