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法和途径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稿详见附件1,纸质稿存于公示单位处,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二)网络连接:
http://gbdsj.nmg.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52&id=2522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及工程附近的单位、团体。
三、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建议。
主要事项包括:
(一)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本项目的态度;
(二)对本项目建设所在区域的生态、水、电磁辐射、声、固废等环境质量的看法,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三)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五)其他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公示单位及环评单位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一)公示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梁卫东
联系电话:0471-3388584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普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丽岛路旭日爱上城四区13栋11楼
邮编:210031
联系人:张文辉
联系电话:0472-6234727
电子邮箱:nmgrhhj@163.com
五、公众意见反馈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从即日起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向环评机构或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南京普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