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鑫)6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版)》进行政策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张树礼介绍,结合工作实际,内蒙古对2015年版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2020年5月26日,自治区政府以内政办发〔2020〕13号发布实施,新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预案管理、责任追究、附则等八个部分。预案修订的主要特点是:统一预警分级和应急防控等级;强化应急联动,实行联防联控;实施差异化管控,防止“一刀切”;突出精准减排,实施“一厂一策”;压实减排比例,实现减排全覆盖;加强预案管理。
张树礼表示, 新预案已经发布实施,在抓好日常大气污染治理同时,要努力克服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需要政府作为、企业减排、公众参与。同时也倡议,在重污染天应急期间,儿童、老人等易感人群要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确不可避免的,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外出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极端污染天气下,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要停课,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尽量做到停课不停学。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共同保护好头顶这片蓝天。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王一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大气污染在空气中,根源主要还是在地上,既与经济社会活动息息相关,又与气象扩散条件密切联系,不可能由环保一家包打天下。所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请自治区政府发布了该预案,由自治区政府统筹实施。由主席挂帅,实行高位推动,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自治区主席担任总指挥,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任指挥部成员,实行统一指挥、一体化推进。同时,总指挥可以向下授权,由副总指挥批准启动预警,相当于A、B角制度,确保应急响应及时高效;强化部门协同应急,实行“一案一单”管理,应急不能只是盟市“急”,必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机制;加强应急保障,保证预案执行,从经费、物资、安全等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确保应急响应期间,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加强综合督导,强化追责问效,自治区红色预警、Ⅰ级响应期间,自治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派出综合督查组,督查盟市政府、相关厅局、控排企业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收官之年,内蒙古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完善治理机制,抓好源头防控,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