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鑫)9月2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上,就内蒙古自治区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和大会的主要议题议程进行了整体介绍。
据介绍,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将于9月27日在呼和浩特开幕。大会将于2020年9月26日至28日召开,会期为3天。
会议主要日程安排为:9月26日召开大会预备会议,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9月27日上午大会开幕式,下午小组讨论;9月28日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代表会议,选举自治区妇联十二届执行委员,随后,召开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下午举行大会闭幕式。
据悉,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团结凝聚全区各族妇女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妇女和妇女事业与经济同步发展;听取、审议大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内蒙古自治区妇联第十二届执委会和新一届领导班子。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本次大会代表660名。其中各族各界、各行各业优秀代表490名,占代表总数的74.24%。大专以上学历者612名,占代表总数的92.7%,较上一届提高两个百分点。中共党员471名,占代表总数的71.4%。代表平均年龄为44.3岁。少数民族252名,占代表总数的38.18%。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109名,占代表总数的16.5%,较上一届提高了四个百分点,获自治区级以上荣誉称号266名,占代表总数的40.3%。本届代表增加了基层一线、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代表,充分体现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鲜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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