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鑫 通讯员 李桂贤 李洪芬)10月20日,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传来消息,日前,呼和浩特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全呼市农贸市场按照《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指南(DB1501/T0002-2020)》要求全部整改达标,实现标准化经营、规范化管理。
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面对全市农贸市场建设滞后、管理松散、环境欠佳等一系列问题,本着“保民生、促稳定、提标准、抓规范”的工作原则,积极谋划布局、主动担当作为,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编制完成了《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指南(DB1501/T0002-2020)》,并在市四区分别选取一个农贸市场试点运行标准化管理。为促使全市农贸市场主办单位主动改善场内外环境,形成标准化管理全覆盖的“提档升级版”管理模式,呼和浩特市采取“两夯实、两优化”的方式,落实标准化管理措施,全力开启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管理新征程。
通过夯实主体责任,使市场主办方成为实施标准化管理的“主力军”;夯实监管责任,使监管部门成为实施标准化管理的“导航员”;优化管理方式,使信息化管理模式成为实施标准化管理“加速器”;优化保障手段,使“以奖代补”政策成为实施标准化管理的“动力源”。为激励市场主办方切实履行好食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推动农贸市场全面提档升级,呼和浩特市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明确对所有达到标准的农贸市场,大中型农贸市场市政府奖励15万元,小型农贸市场奖励10万元。达到示范性农贸市场标准,符合《智能农贸市场建设规范》的大型农贸市场奖励150万元,每个区建设1个示范性农贸市场。
同时,各旗县区政府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呼和浩特市力求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激发市场主办方主动实施升级改造工程,形成实施标准化、智能化管理的有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