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鑫)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执业药师“挂证”、处方药销售行为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与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票据管理等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相结合,重点查处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规经营行为。要求经营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销管理。要求上述药品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一并设置专柜管理、专册登记(电脑系统管控),严格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将通报市行政审批管理部门,结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核减处方药经营范围,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管局将结合日常监管,持续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处方药销售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督促企业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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