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发展农村流通在新发展阶段被提升到了更重要位置。
在国新办5月19日举行的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介绍,“十四五”时期,商务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着力在农村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力争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
五年工作已有谋划
做好农村流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无法一蹴而就。在“十四五”时期,这项工作会重点突破哪些领域、呈现哪些特点?
对此,王炳南介绍,“十四五”时期,农村流通工作概括起来将呈现四个突出特点:一是突出把县域作为工作切入点。县是我国承上启下的重要行政单元,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的关键环节。我国有2.1万个镇,当前农民消费主要集中在镇“,十四五”时期,我们把县域作为农村商业的切入点,不仅包括传统意义的农村乡和村,还包括镇,适应当前农村流通、农村消费的实际情况,强化县城的中心地位,发挥镇的重要节点功能。
二是突出“下沉”和“上行”两个重点。下沉就是引导推动城市的生产流通企业下乡,带动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新理念下乡,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实现与城市同样水平的消费环境、同样质量的商品、同样标准的服务“。上行”就是推动农产品进城,建立更紧密的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损耗,培育农产品品牌,增加农民收入,让城市消费者获得质量更优、价格合理的农产品。
三是突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农村商业体系,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把发展质量摆在突出位置,把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作为方向。通过推进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统筹软硬件建设,补齐农村商业短板,改变农村商业落后的面貌,提高农村商业发展水平,决不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决不允许在农村商业搞无序不公平竞争。
四是突出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这是发展农村商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村流通连接生产与消费,乡镇和村两级消费市场占我国消费市场总体的38%,潜力巨大。健全农村现代商业体系既要在个体层面上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也要在宏观层面上扩大农村消费,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司长刘德成同样认为,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消费能力,让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是乡村振兴和发展县域商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他介绍,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五方面工作: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消费吸引力。
短板难题都有对策
当前,我国县域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在农村商业领域仍然存在,突出表现在农村商业设施水平低、商品服务质量不高、市场秩序欠佳等方面。“这既有市场主体进入农村意愿不高等市场原因,也有监管力量薄弱等制度因素。”王炳南介绍,下一步,商务部将采取四个升级措施。
一是设施升级。“十四五”时期,在县城,重点改造升级一批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在乡镇,重点改造升级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在村里,要把一批“夫妻老婆店”改造升级为新型连锁便利店。
二是商品服务升级。要引导城市生产流通企业进入农村市场,向农村延伸营销网络,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商品服务,推动更新换代。发展乡村旅游、民俗、特色文化、休闲农业等服务,推动农村商旅文娱体融合发展。
三是模式升级。主要体现为“改造”和“融合”。“改造”就是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力争用3~5年时间做到快递网点在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同时推动农村传统商业企业大规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软硬件升级。“融合”主要是考虑在功能上推动跨界融合发展,叠加“商业+生活服务”等功能。
四是监管升级。“十四五”时期,把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和加强市场监管放在突出位置,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城乡联动机制,加强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农村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我们力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坚持市场化原则,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用不长的时间,使农村消费环境实现较大改观。”王炳南如是说。
除了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商务部还将着力补齐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短板,解决组织化、集约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在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上做足文章。
“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提升农产品流通的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建立安全、畅通、高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刘德成介绍,特别要加强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设施建设。引导生鲜电商、物流等企业建设前置仓、分拨仓,配备清洗、分拣、烘干、包装、冷藏和低温配送等设备设施,减少损耗,延长农产品的销售期限,把更多的农产品变成商品,提高附加值。
二是提高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订单农业等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引导作用,推动农业生产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组织生产。面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生鲜电商等各类农产品流通企业,进一步做实做大农产品销售专柜、专区、专档,拓宽营销渠道。
三是提高农产品流通的民生保障能力。指导各地通过土地作价、财政入股、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经营农产品的公益性批发市场建设,增强保供稳价和综合服务能力。采取入股参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建设改造公益性农贸市场、菜市场,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同时,推动各地与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产品市场签订协议,明确市场的公益性职责。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