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包头市不断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年初,包头市政府联合多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企业设立时间压缩在0.5天之内;实施“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累计办理“多证合一”35783户,审批改备案28户,实行告知承诺32件,优化准入服务2579件,涉及市场主体2266户;稳步推进简易注销改革,累计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2247户。
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登记模式,全市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登记业务21222件,占新开办市场主体总量的94.42%,在全自治区排名第一。自治区第一个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营业执照在我市诞生,极大地提升了办事便捷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路、不跑路。
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4074户,与2020年相比增长40.14%,新增注册资本685.16亿元,全市市场主体累计发展到233966户。
在强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方面,进一步压缩涉企专利纠纷案件办案时限,在自治区率先实现涉企专利纠纷案件办结期限最短(平均20天)。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664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712户次,检查代理机构77户次,检查各类集贸市场394个次,重点整治区域67处。办理知识产权电商案件15起。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6件,涉案金额19.92万元。
同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设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工作室,高效、快速化解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与市委宣传部(版权局)、市司法局联合设立了包头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提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
截至目前,全市拥有授权发明专利2708件,同比增长16.62%;实用新型专利15636件,同比增长24.5%;外观设计1823件,同比增长12%。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30445件,同比增长14.85%。
发挥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的作用,积极开展全市质量提升工作,并以包头市政府名义印发《包头市品牌奖励管理办法》,进一步帮助企业完善品牌创建、品牌培育、品牌发展规划,努力打造“包头制造”品牌。
组织开展2020年度包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印发了《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包头市市场监管局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52家企业为2021年质量提升服务对象。包头市两家企业入选2020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李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