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永光)11月2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下称《规划》)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已经确定,这将对推动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高水平开展、开创全区生态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35年,综合经济实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大幅跃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内蒙古基本建成。
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可量化、能执行,《规划》确定了“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绿色化发展、生态系统质量和环境风险防范四大类21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9项。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九大重点任务。一是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三是持续改善大气环境。四是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五是改善土壤和农村牧区环境。六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七是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八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九是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为推动《规划》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还同步编制了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配套编制了自治区“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乌海及周边地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等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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