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鑫)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1年内蒙古大气、水、土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各项指标持续向好。
《公报》对自治区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在大气环境状况方面,剔除超出近三年平均沙尘天气影响后,全区12个盟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91.4%,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全区空气质量达标城市11个,同比增加2个。六项大气主要
染物平均浓度除臭氧(O3)浓度略有上升(同比上升2.3%)外,其他五项污染物浓度全部下降,其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17.9%,可吸入颗粒物(PM10) 浓度下降5.6%,二氧化硫(SO2) 浓度下降21.4%,二氧化氮(NO2) 浓度下降13.6%,一氧化碳(CO) 浓度下降23.1%,且五项污染物浓度全部创“十三五”以来最低值。全区重污染天数比例0.2%,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
在土壤和水环境状况方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辉介绍,全区133个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65.0%,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优良比例87.3%。全区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公报》显示,全区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12个盟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总达标率分别为93%、86%。在辐射环境质量上,全区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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