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鑫)“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10%以上。”6月9日,在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永军如是说。
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安排了十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焦化、煤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展低碳示范园区建设;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示范项目,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完善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加快运输结构转型和出行方式转变,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农牧业节能减排工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立足我区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电力供应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先立后破,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稳妥有序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资源化水平。
同时,为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做好工作指导,严格“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加强督促指导;在全社会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