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迪威娜)“在政府引导、行业监管、市场推进的共同努力下,绿色建筑规模增长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基础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推进绿色建筑由单体、组团向小区化、区域化发展,在全区城镇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揭新民为我们描绘了“绿色建筑”的画卷。
揭新民表示,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及执行质量。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国家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和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我区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72%设计标准,积极开展好超低能耗被动房、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工程项目试点建设示范。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严格新建建筑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强化工程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质量责任,确保节能标准执行到位。
在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方面,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对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的小区,同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水平,积极提升改造供水、排水等老化管网,改造中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进一步提升群众居住品质,促进既有建筑节能减碳。
此外,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同时需要各方市场主体切实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落实到项目建设、管理各环节,共同推进相关技术指标、施工工艺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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