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姝廷) 8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待批项目大起底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了由厅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业务处室处长担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在大起底行动中,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待批项目用地用矿手续办理,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涛介绍,在大起底行动中,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主要将明确待批项目用地手续范围,在自治区政府明确的八项前置手续基础上,结合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工作涉及的报件材料,认真梳理建设用地审批全链条全过程,在自治区规定工作的基础上,将用地审批涉及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压覆矿手续全部纳入大起底范围,同时将自然资源系统涉及的环保大督察、巡视、审计整改项目一并列入大起底范围。
建立台账,清单式管理。待台账确定后自然资源厅按地区及时分解到各盟市、旗县自然资源部门,逐项目梳理存在的问题,主动对接项目单位,确保项目用地手续办理过程中不走弯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事项、完成时限。审批一个销号一个,直至全部项目完成审批。
压实责任,限时办结。对已提交审批申请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符合要求项目限时审批。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区三级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办理时限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目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本级建设用地审批时限12个工作日,将以大起底行动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审批时限由12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容缺受理、简化审批材料。对压覆矿、林草手续、社保安置等要件材料容缺受理,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实行联审联办。同时,加强对基层的政策解读,近期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及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资源资源厅关于积极做好用地要素保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文件中相关内容,做到了简化要件内容,优化审批流程的目的,切实提高审批质效。
王涛表示,今年以来,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工作,自然资源系统已形成了一切围绕项目转的工作氛围。在大起底行动中,自然资源部门 “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确保所有待批项目依法合规取得用地手续,清仓见底,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