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迪威娜)8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待批项目大起底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林草局坚持一手抓优化营商环境,一手抓生态保护,结合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定位,认真落实草原林地分区用途管控政策,腾出空间助力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截至目前,已办理自治区重大项目林地手续278件、草原手续229件,办结率100%。
在提升服务意识,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上,自治区林草局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大推进力度,做到思想不松懈、力度不减弱、工作不放缓。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积极主动作为,从“压减要件、缩短时限、优化流程”三个方面持续推进。2022年,充分运用“全区一体化政务平台”,建立起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林草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实现了“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极大的提高了审核审批效率,节约了工作成本。
同时,为重点保护、保护重点、合理利用,推动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工作方案》,本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和统筹协调”原则,充分运用“国土三调”成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基本草原优化调整工作,将草原保护真正聚焦到核心区域,同时为经济发展留出空间。该项工作年底前将全面完成。
在推进重大项目早落地上,建立与自治区发改、自然资源、能源等部门协调对接机制,及时通报项目进展。印发了《进一步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草原监管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等项目实施容缺受理;坚持主动、靠前服务,不折不扣落实帮助办、合力办、盯住办的要求。
在起底矿山项目遗留问题上,为进一步统筹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针对当前矿产资源开发实际,自治区林草局与自然资源厅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开发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的意见》(内政办发〔2021〕7号,简称7号文件)出台前已经取得采矿权的未动工露天开采项目和7号文件出台后需要新上的露天开采建筑材料、硅石、有色金属等不符合分区管控规定,但又是经济发展需要的项目,涉及征占用草原林地情况也进行了“大起底”梳理,并形成了专门指导意见。
目前,自治区局已安排2名业务人员派驻自治区发改委配合开展大起底工作,并针对涉林涉草项目同步开展摸排工作。
下一步,将及时掌握审核进度,优化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缩短审核时间。对具备条件的占用林草项目不拖不压,随审随批,全力助力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