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报健康周刊 我区公立医疗机构 检查检验结果开始互认 内蒙古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启动 庞利军从中医的角度破译阴虚阳虚密码 呼和浩特市全民广场舞大赛启动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暖心举措让患者就医更舒心 十年,内蒙古本级对困难群众救助金投入增加2.8倍 我区公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助力困境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乌兰察布市开展“三减三健”宣讲活动 乌拉特中旗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精准医疗对口帮扶 助力医院整体发展

第8版:健康周刊 PDF原版PDF原版
下一版
pdf阅读器免费下载 版面导航
内蒙古商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 年 09 月 20 日 星期二   08

我区公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作者:

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传来消息,为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编制并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补充版)》(以下简称《基准(2021年补充版)》)。

《基准(2021年补充版)》涉及3部新颁布的法律中的14项法律责任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4项法律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的5项法律责任规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5项法律责任规定;涉及《职业病防治法》中的10项法律责任规定;结合执法实践,对《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的1项法律责任规定和《消毒管理办法》的3项法律责任规定进行了相应调整修改。

据介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内政发〔2017〕32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主要设定了法律依据(法律责任规定)、违法行为、违法情节和处罚种类、幅度五项要素,并对相关内容作了量化规定。王坤

编辑:超级管理员
3上一篇 下一篇4 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