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迪威娜)近年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不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推行“执法服务+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模式。
记者了解到,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推行“执法办案十条规范”“八个执法模式”“执法办案八条禁令”等措施,严格制度标准,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和《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共163项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兼顾包容与审慎、活力与秩序,让柔性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执法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北京某认证机构在对赤峰一农产品加工企业有机产品再认证的过程中违反《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减少、遗漏了有机产品认证规定的程序。经了解,该企业为支持赤峰农畜产品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赤诚峰味”,加快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首次进入赤峰,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况,执法稽查人员与局领导迅速研究,认为符合包容免罚相关规定,依据自治区和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免罚清单规定,对企业启动包容免罚程序,经承办机构集体合议讨论一致通过对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规则规定的程序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组建专班长期指导。
此外,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制定了《包容审慎免罚案卷样板》,统一包容免罚流程及执法文书格式,指导工作规范开展。同时,对包容审慎监管对象加强回访复查,细化“同一事项再次违法”后的处罚标准,确保柔性执法切实发挥警示与教育的作用,实现了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
今年以来,赤峰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各类免罚案件6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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