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61场新闻发布会获悉,疫情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影响很大,尤其是直接受冲击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呼和浩特市积极协调驻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纾困力度。
一是保障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信贷供给,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及时满足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合理、有效信贷需求,信贷余额持续稳步增长,鼓励银行机构在受疫情影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贷款本金和利息逾期容忍度。
二是商业贷款可申请延期还本付息。针对中小微企业主或是个体工商户,可以与借款的商业银行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于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存续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消费贷款等,可与借款银行协商,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延期的贷款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比如,建行内蒙古分行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信用卡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业务分别设置90天、30天、28天宽限期;农行内蒙古分行将“按月还款”阶段性调整为“按季还款”或“按半年还款”。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对受疫情影响人群提供宽限期延长、延期还本付息、征信保护等政策支持。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对重点区域的信用卡客户给予延期还款一个月的扶持政策。金谷农商行指导支行做好到期贷款和符合条件延期付息贷款的处置工作,并将当月欠息贷款的付息日期延长至11月19日。蒙商银行为信用卡客户办理10月账单延期还款挂账处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客户可在疫情解除后还款。蒙商消费金融公司10月12日起暂停催收作业。
三是住房公积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因疫情逾期,不影响个人信用、不计罚息。个人如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受疫情影响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对于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或已毕业的大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贷款学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贷款承办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据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