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鑫
步入2023年,快速复苏的春风吹向消费市场。
“着力扩大消费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商务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区2023年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大力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持续优化升级消费载体,促进全区消费品市场加快恢复,在多重利好下,消费市场实现“开门红”。
一头连着民生大事,一头系着经济大局,“消费”二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与追求。
据商务部门统计数据显示,1-2月份,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下简称社零额)实现881.1亿元,同比增长4.8%,高于全国增速1.3个百分点,扭转了2022年10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下降的趋势,在上年同期较高基数基础上持续恢复。全区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实现237.4亿元,同比增长5.4%。
随着疫情优化政策调整以及元旦春节假日经济的刺激,我区消费品市场加速恢复,1-2月份,全区社零额增速低于去年同期1.6个百分点,总量超过去年同期40.4亿元。
1-2月份全区12个盟市社零额增速均实现正增长。呼和浩特市、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增速位居全区前3位,同比分别增长7.6%、7.4%、7.2%,合计上拉全区1-2月份社零额增速2.5个百分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总量位居全区前3位,分别实现193.6亿元、167.4亿元、109.3亿元,占全区社零额53.4%。
一组组增长的数据显示我区消费市场的热腾暖意,消费市场回暖更为显著。
“优举措、出实招” 点燃消费热情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节消费作为全年消费的重要风向标,对全年消费起着标杆和预示作用。受元旦、春节假日因素影响,全区基本生活类商品消费进一步释放。1-2月份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6.7%、9.9%、18.9%;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各盟市积极助企纾困活跃消费市场,促进实体商业客流量逐步恢复,居民抑制性消费持续释放,1-2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家电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同比增长4%、18.3%、15.8%;1-2月份,全区中西药品需求量持续上升,零售额同比增长29.8%;1-2月份餐饮消费需求不断释放,到店用餐客流大幅上升,餐饮消费回暖势头强劲,全区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实现12.6亿元,同比增长7.9%;1-2月份全区网络零售额实现96.3亿元,同比增长31.2%,高于全国增速17.5个百分点。2月当月实现40.6亿元,同比增长38.4%,高于全国增速12.1个百分点。1-2月份我区网络零售额排名前三的盟市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和包头市。增速排名前三的盟市为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同比分别增长44.1%、41.3%和32.9%。
让消费市场“暖”起来,我区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消费促进活动实施方案》,1-2月份以“活力内蒙古·乐享消费”为主题组织开展迎新购物季系列活动,全区商贸企业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825场,实现销售额74.2亿元,呼和浩特惠民消费节、赤峰迎新惠民消费节、鄂尔多斯消费惠民促进季、呼伦贝尔非遗年货节等活动丰富多彩,有力激发消费热情。指导各盟市围绕零售、餐饮、汽车、家电等领域发放消费券(补贴)9387万元,核销5444万元,带动消费7.7亿元。
进一步发挥汽车、家电对消费市场的支撑作用。1-2月份,全区通过购车补贴、购车返券、购车赠豪礼等方式促进汽车销售9500余台,实现销售额约14亿元。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活动促进家电销售3.9万台,实现销售额2.9亿元。
扩大网络消费。统筹开展“2023内蒙古网上年货节”系列活动,呼和浩特市等七个盟市配套组织相关活动,全区网络零售额实现56.5亿元,位居全国第19位,较去年提升5个位次。
加快首店经济发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首店招引工作的通知》,召开消费促进工作视频调度会对各盟市开展首店工作做出专项部署,分解工作任务,形成月调度工作机制。1-2月份,全区引进零跑汽车、福禄娃一家人餐饮等9家首店,山姆超市、露露乐檬运动服饰等33个品牌正在洽谈中。
“动起来 、热起来”提振消费活力
“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自治区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开展2023“活力内蒙古·乐享消费”暖春消费季活动。围绕零售、餐饮、汽车、家电等领域,重点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月、双品网购节、“寻味内蒙古”美食嘉年华、呼和浩特第十五届国际车展、鄂尔多斯第二十五届国际车展、乌海家电欢乐购、乌兰察布家电以旧换新等活动,大力营造“季季有品牌、月月有活动、周周有促销”的浓厚消费氛围。
推进城市消费载体建设升级。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工作,组织第二批自治区级试点城市评审,重点支持3个试点城市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组织第三批自治区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评审,重点支持2条步行街进行改造升级。继续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发展首店经济,支持呼和浩特市等地打造消费中心城市,带动区内消费能级不断提升。
优化改善县域消费环境。充分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继续开展2023年度县域商业体系示范县创建工作,支持试点旗县(市、区)加快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对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农畜产品预冷和贮藏保鲜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发展给予一定补贴。完善家电下乡网络,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试点县为重点,带动县域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等服务网点。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健全农村牧区流通网络,增强农畜产品上行能力。
推动新型消费发展。积极培育定制、体验、智能等消费新热点,探索发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推动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努力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培育第二批电子商务共享云仓,实施薯乳肉绒等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电商化改造。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认定一批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集聚区,提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能力。
吸引境外消费回流。开展出口转内销和进口促消费活动,支持呼和浩特在城市中心区开设跨境电商、互市贸易进口商品和出口转内销商品展销展示店,通过先期试点,逐步在包头、鄂尔多斯等盟市中心城区布局设店,吸引境外消费回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