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近日出台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明确,继续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工作等举措,稳定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
为优化汽车消费,内蒙古推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区通办”便民措施,推动各地区在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规范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以旧换新;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新(扩)建停车设施,推广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
为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内蒙古继续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内蒙古鼓励各地区采取贷款贴息、发放住房补贴以及家装消费券、家电消费券等措施,促进居民刚性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进行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各地区探索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工作等。
2023年前11个月,内蒙古消费市场持续恢复,汽车销售表现出强劲增长势头,同比增长19.4%;商品房销售额为878.9亿元,同比增长11.7%。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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