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针对我区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开展不充分、不良资产增长较快、股东关联业务风险较高等问题,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名单制管理、出清非正常经营类机构等监管手段,规范引导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聚焦主业、规范经营、出清不良资产,提升融资租赁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内蒙古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拓展融资租赁业务,探索了以车位及仓储为租赁物的民生类直接融资租赁业务1.02亿元、受托管理写字楼等抵债资产的产业园类经营性租赁业务1.23亿元,同时兼顾传统售后回租项目2000万元。截至2023年末,内蒙古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7.11亿元,融资租赁资产4.23亿元,同比增长166%。融资租赁资产与总资产比重为78.05%,超过60%的监管指标。
同时,机构出清全部不良融资租赁资产,2023年末累计追回逾期款项共计1.74亿元,不良资产率由年初的21.42%下降至零,步入稳健经营、健康发展的轨道。(来源: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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