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
司法公信,就是司法制度和司法运行对社会起到的保障作用,如果说,政务诚信是对政府公职人员的要求,商务诚信是对市场行为的约束,社会公信是社会上每个人的做人标准,那么司法公信就是对整个诚信体系的法治保证。当然也可以看作是守住诚信、维系诚信的武器。也有人把司法公信看作是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有一定的道理。
怎样才能守好这道防线?司法建设是关键。时下,社会舆论公认的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法院公信建设。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以审判为中心,因此,法院的公信建设,必须坚守法律法规的底线,以公开公正的判决维护社会的公平,让审判信息互联互通,接受社会监督,引导整个社会诚实守信的风尚。
其次是监察公信建设。要公开检务工作,坚决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大力推行“阳光办案”,严格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既独立办案,又同步互相监督、随时查询的工作机制,杜绝错案的发生。
第三是公共安全领域的公信建设。全面推行“阳光执法”,保障广大公民的知情权、投诉权,执法过程中,要依法依规进行,不徇私舞弊,杜绝逼供,注重证据,以理服人,依法行政,处处维护执法者刚正不阿的形象。
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建设工程,需要长期坚持和过细的工作,在不断强化司法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要正确履行司法行政人员的职责,做好基层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主动承担法律普及的义务,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对司法部门的意见和诉求,搭建起法律与人民群众有效沟通的桥梁。
司法公信,是司法部门公信建信的主要目标,也是全民关注的大事。完善法治、深化改革、规范运行、接受监督、提高司法水平等,都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都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去坚守、去建设,才能将司法公信建设的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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