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包头市实现外贸进出口值251.8亿元,同比增长15.1%。其中,出口115.5亿元,增长25.2%;进口136.3亿元,增长7.7%。从规模和比重看,包头市占自治区外贸进出口总值比重的16.4%;从增速看,较自治区增速快3.4个百分点,包头市外贸运行稳中有进。
主要贸易市场均保持增长。前三季度,包头市对蒙古国进出口77.9亿元,增长35.5%;对澳大利亚、韩国进出口分别增长9.0%、0.6%。同期,包头市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162.3亿元,增长22.6%;与RCEP成员国进出口95.3亿元,增长12.6%。
民营企业增速迅猛。前三季度,民营企业进出口106.8亿元,增长31.1%,占包头市外贸总值的42.4%;国有企业进出口122.4亿元,增长0.8%,占比48.6%。
钢材和机电产品出口稳步增长。前三季度,包头市出口钢材58.5亿元,增长9.0%,占出口总值的58.0%;出口机电产品34.1亿元,增长43.4%,占出口总值的33.8%。
进口仍以煤和铁矿砂及其精矿为主。前三季度,包头市进口煤及褐煤64.9亿元,增长17.4%,占进口总值的50.6%;进口铁矿砂及其精矿46.7亿元,增长11.0%,占进口总值的36.4%。
(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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