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传来消息,为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紧急下达2024—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2.8026亿元。
据悉,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的重要内容,是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要求相关地区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周密安排部署,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抓实抓细冬春救助各项工作,确保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同时坚决防止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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