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迪威娜)据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消息,3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在内蒙古等16省(市)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首批获批试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的跨国企业。
此次获批该试点政策,是内蒙古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服务跨国公司跨境贸易投融资的重要举措,对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在原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政策的基础上再添便利:一是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二是允许跨国公司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三是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四是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等业务可以由银行直接办理。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将加大政策推动力度,加强对跨国公司和银行的培训指导,加快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落地,助力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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