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鑫 通讯员 李桂贤 李河霞)保市场主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宣传引导、纠错复活、随机抽查、归集公示,打造竞争有序的信用环境,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近日,呼和浩特市“四个步骤”助力市场主体“纠错复活”。
宣传引导 提高正常企业存量
为提高市场主体的年报公示的主动性,确保其主体资格合法,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政策宣传的引导性和感染力。年报公示期间,全呼市参加年报企业80579户,年报公示率为90.65%。企业年报公示率较上年度提高5.81个百分点。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充装单位等重点年报对象完成100%年报公示。
纠错复活 唤醒“轻睡眠”企业
为有效治理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不及时、登记住所变更“不同步”导致住所失联等表象问题,帮助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完成修复信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行政约谈制度》,采取“普法教育+警示约谈”相结合的模式,对经营异常企业负责人进行行政指导,告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关情况及严重危害后果,教育引导企业增强诚信守法意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截至目前,通过集中约谈和“一对一”约谈方式,指导市场主体履行有关职责义务,将468户市场主体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将28户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
随机抽查
实现信用监管“减干扰”
除特殊监管事项外,其他日常监管用“双随机”抽查方式来代替,发挥随机抽查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约束力作用,做到信用监管“不遗漏”。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市场监管局作为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坚持“强监管”和“减干扰”有机结合,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等。截至目前,全呼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录入市场主体31.6万余户。前11个月,全市制定实施单部门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计划925批次,完成检查并公示检查结果6392户次。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率达到100%。
归集公示
做到信用评价“全方位”
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工作力度,重点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力度,保障企业信息“应公开、全公开”,让企业经营受社会大众监督,进而实现信用评价“全方位”。截至11月底,全呼市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0.9万条次,行政处罚1.57万条次,司法协助信息2182条次,小微企业信息1562条次,严重欠薪失信行为人信息21条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