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包头市财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该局采取“预拨+结算”的方式,加快拨付城乡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截至6月底,累计拨付补助资金2.65亿元,确保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与此同时,包头市财政局提高预算执行进度,截至6月底实际支出1.41亿元,支出进度53.2%,专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包头市还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确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保障人数3.97万人。
据悉,目前包头市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882元,农村牧区低保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808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695元,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425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200元,散居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989元。
为规范和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近期包头财政局会同包头市民政局印发《包头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管理职责、优化预算资金安排方式、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等,确保财政资金规范精准使用,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张海芳 胡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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